合法性遭质疑 市场监管缺位中小企业担保业盼法律给名分见习记者 袁华明 文/摄
中小企业缺钱怎么办?这是一个困扰中小企业多年的老问题。世界各国采用的通行做法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我国,为了满足中小企业贷款所必须的担保需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应运而生。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法律的滞后令有人质疑它存在的合法性,有人呼唤缺位的市场监管早日归位。 市场催生担保公司 浙江是一个以民营经济发达而著称的省份,拥有108万家中小企业。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律师徐春辉介绍,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是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应运而生的主要原因。 据省中小企业局财务统计处卢绍基处长介绍,到2003年底全国大约共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近千家,其中浙江省有179家,约占全国总数的1/5,其中被列入试点的有66家。浙江省的担保机构在全国是处于领先水平的,然而这些担保机构相对于浙江的中小企业而言仍然在数量上偏少,还远不能满足整个市场的需求。 慈溪市政府于2002年出台引导民营担保公司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任何一家新开设的担保公司都将得到政府提供的50万元开办费,分两次拨付,一次是在开业时,另一次是在累计担保额达到1亿时;新政策还规定对于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政府每年将按担保额的2%拨付资金给担保公司作为风险准备金,但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一年不能超过300万,超过部分将不再予以补贴,这一风险补偿实施期限为担保公司开办的前三年;同时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开办的前三年免征地税。新政策出台后,到2003年,慈溪市就成立了4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随着担保公司的不断增加,有些公司为了承接业务竞相降低费率,原本收取2%的服务费用也只能算是微利,但目前慈溪市的担保费率已普遍降低到1%左右。 在竞争的压力下,一些担保公司开始拓展其他业务领域,原来只专心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慈溪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开始酝酿个人住房消费、汽车消费等担保业务,尽管这些担保不能得到市政府的风险补偿金,但担保公司仍然很乐意去做。而且目前慈溪出现了零费率的罕见情况,据悉,这些担保公司之所以敢如此冒险,就是冲着政府的风险补偿金去的。 另外,桐乡市也规定了2%的风险补偿金制度,但对担保公司一年的补贴设置了最高额度,即不超过150万。而在天台县,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先后成立了3个行业性的担保机构,实现了专业化的目标,虽然每个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只有1000多万,并不算是规模很大,但却做得有声有色。 引导有方监管缺位 但是,慈溪的做法也引来了一些忧虑,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保障,一些人担心一旦政策优势消失,担保公司是否会洗手不干?部分中小企业怕再次陷入融资难而对此十分关注,作为政府部门的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处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示担心。该处的周大明调研员不无担心地表示,慈溪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目前拥有较好的政策环境,但是一旦政策的利好因素消失,这些担保公司是否还会继续坚持下去是个未知数。 卢绍基认为,从目前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来看,最为关键的问题在政策层面,如何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担保业不能像蜡烛一样“燃尽自己照亮别人”,而应该是油灯,只要不断加油就不会熄灭。问题在于谁来给担保业这只油灯加油,答案是政府! 尽管在引导方面,浙江还是做得不错的,但是在监管方面却明显缺位。一方面是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地方相关配套的规定也没有出台。业内人士指出,很多民营担保公司之所以能够进入担保行业,主要是该行业市场空间较大;而没有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制等方面的准入门槛,也使得担保公司的总体规模迅速扩大。 法律瓶颈亟待突破 按照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9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同时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还在第20条规定“国家鼓励各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在第2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从这些条文可以看出,目前法律仅仅只是授予国务院进行行政立法,而来自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说法是: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制定相关法规。尽管国家的一些政策提出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很多政策还是地方上给予的。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的钱水土教授认为,担保公司的担保行为具有明显的金融性行为,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是有必要介入监管的。“金融机构的行为是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准入机制把关较严,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现在也是归口管理的情况,目前全国范围内是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浙江省则是由中小企业局归口管理。”钱教授介绍说。 喊了多年的监管,到现在还是处于空白状态。而银监部门人士称:“担保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不在银监会监管之列,专业监管的缺位也是造成该行业泛滥的一个原因。” 另据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透露,“行业规范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将会很快出台,并从出台之日起施行。该办法对担保行业的准入、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退出、扶持措施等方面都将作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将会使担保行业具有更明确的法律地位,同时对担保公司的管理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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